张 烨,上海资深劳动法律师,律所主任,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张律师劳动法务团队长期专注于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受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防范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服务;经过十年劳动法律实务,张律师团队积淀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成功案例,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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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号劳动法务网 2014-04-09 11:42:06 作者:本网编辑 来源: |
王某于2007年6月进入上海某民办幼儿园工作,担任行政文员一职。至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单位方面仅仅按上海市社保的最低基数(即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非实际月平均工资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这样一来,造成了少缴社保的结果。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某聘请了张烨律师,为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补缴该期间的社保差额部分。
本案经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徐晓燕仲裁员裁决,判定单位应当依法补缴。后经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助,单位为王某补缴了社保费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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