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烨,上海资深劳动法律师,律所主任,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张律师劳动法务团队长期专注于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受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防范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服务;经过十年劳动法律实务,张律师团队积淀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成功案例,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more
咨询手机/微信:138 0167 0906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01号海博大厦610室
|
|
上海1号劳动法务网 2017-06-20 14:10:38 作者:管理员 来源: |
黄某等3人分别于2010年3月、2011年3月、2014年3月进入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工作。2016年2月底,公司以不符事实的理由解除了3人的劳动合同。3人对此不服,并进行了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并未支持3人的仲裁请求。
3人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聘请张烨律师担任法院阶段的代理人。在法院程序中,张律师重新整理了3人的证据材料,并补充提交了一部分新的证据。本案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在二审法院的主持下,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3人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
|
|